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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用的特点

来源:网络转载 2008-05-22 15:57:01

无论是经济领域里的信用活动,还是社会人文领域里的信用行为等等,现代信用都具有以下四大共性:  (一)信用有标识性,有明确的归属  信用有名有姓,我们经常说某人信用好,某企业信用好,信用就像是人、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身份证。事实上

无论是经济领域里的信用活动,还是社会人文领域里的信用行为等等,现代信用都具有以下四大共性:
  (一)信用有标识性,有明确的归属
  信用有名有姓,我们经常说某人信用好,某企业信用好,信用就像是人、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身份证。事实上,在美国这样市场经济较成熟的国家,企业确实是有代码和编号的,根据这峰代码和编号,可以在信用数据库中查询其信用资料。正是基于这个特点,信用才成为一种资源与财富。这种资源与财富为政府、企业、院校、各种团体和个人等各自拥有,社会各界有必要维护自己的信用,培育与增加自己的信用资源与财富。信用的标识性与所属是企业与个人诚实守信的利益基础,是追求信用的动力源,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的内在力量。
  (二)信用具有传散性,可以流传
  从金融角度说,信用是货币的一部分,正在流通着。例如,各种商业票据、有价证券等都具有货币的性质,是更广义的货币,都在现代社会广泛使用与流通。从更广泛的角度说,信用作为一种名誉、一种标识、一种品牌,就像货币一样具有财富性,有价值,能携带,可以储藏,可以交换,因此,可以并且正在社会上流通着、传散着、流传着。正是基于这个特点,在现代信息社会,借助通讯系统与计算机系统,信用信息得以广泛地公开和散播。这种被公开和散布的良好的信用信息是一种无形财富,可以用来借钱还钱、买汽车、买房子等等。信用的传散性构成了信用交易的基础。信用的传散性是信用行为的有效约束,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的外部力量。
  (三)信用具有时间间隔性
  社会信用活动一般可以分成两大类。
  一类属于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下的信用行为必然包括两个重要的环节,即承诺与兑现。承诺在先,履约兑现在后。这实际上属于契约行为,是一种制度安排。只有全部的交易活动完成以后,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才能知道是否兑现以及兑现的程度,才能了解信用活动的具体结果。正是因为信用具有这种时间间隔性,才使得信用活动天然具有风险性。正是基于此,信用管理行业蓬勃发展,信用管理、征信与信用记录、资信评估、信用风险测量、信用风险防范等新型信用管理活动应运而生。
  一类属于非经济活动的信用行为。这类信用行为以文化、道德、传统、惯例等为基本前提,诚实守信是核心内容,不用具体约定,可以没有任何契约,但是大家都知道应该怎样去做,怎样才算是有信用。这类信用行为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和界限,它时时刻刻约束一切机构与自然人,它需要时间检验,并且时间间隔可长可短。这种约束与随时可能发生的检验,是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的基本保障。

  (四)信用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在上述对信用内涵与层次的阐述中,可以了解到信用是一种心理现象。心理现象与心理活动直接受到社会历史、文化、道德、传统、惯例等的影响,因此信用具有浓重的人文色彩,表现文化、道德与伦理等,而这一切最终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最终构成了整个社会运行的信用环境,成为人类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础。正因为信用具有这样的社会性,信用制度才会成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才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也正凶为这一点,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宣传信用、诚实守信、加强信用管理等信用问题,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还涉及道德文化传统、法律、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政府职能等多个领域,是个复杂的社会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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