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浙江: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引入企业信用报告

来源:新华网 2008-05-16 10:15:44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日前决定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遏制串通投标、分包和转包等问题,预防腐败,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根据这个新的规定,今后,企业在投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日前决定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遏制串通投标、分包和转包等问题,预防腐败,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根据这个新的规定,今后,企业在投标时,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不再使用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招标人应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将其列入评标办法。企业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企业信用报告可重复使用。

    省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本省信用服务机构采购企业信用报告,但信用评价应采用浙江省发改委制定的指导性标准和格式文本。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指出,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实行。市、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参照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办法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开。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须过“五色榜”


法制日报 2016-07-20 11:16:48

公民统一信用代码 湖南年底前出方案


红网长沙 2014-06-24 19:24:32

安徽: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企业“走出去”


中国保险报 2013-08-06 13:53:11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