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德《反不道德支付法》

来源: 2008-05-10 14:07:54

德《反不道德支付法》2000年5月1日生效的,该法客户在收到账单30天后或在账单规定的付款截止日后30天仍未付款,债权人可加收超过银行贷款利率5%的滞纳金。如客户在收到连续3次催账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债权人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德《反不道德支付法》2000年5月1日生效的,该法客户在收到账单30天后或在账单规定的付款截止日后30天仍未付款,债权人可加收超过银行贷款利率5%的滞纳金。如客户在收到连续3次催账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债权人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个人严重失信将被停贷


广东建设报(广州) 2016-03-03 07:48:59

“被办”信用卡贷款犯了难


网络 2014-06-12 18:54:12

你会正确使用信用卡吗?


网络 2014-06-06 10:51:58

信用体系建设要过好“共享关”


网络 2014-05-09 22:14:33

中国食品安全诚信宣言大会将举行


中国妇女报 2013-12-18 14:13: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