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打字员 被骗押金逾万元
来源:北青网
2008-05-05 18:13:41
案情回放 韩小姐通过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了一份兼职打字的工作,服务公司告诉她,找一个叫商某的人。 韩小姐联系上商某后,商某给了她一份30万字的剧本稿,称劳务费共计1万元,但是需韩小姐交剧本押金200元、U盘押金120元,韩小姐
案情回放
韩小姐通过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了一份兼职打字的工作,服务公司告诉她,找一个叫商某的人。
韩小姐联系上商某后,商某给了她一份30万字的剧本稿,称劳务费共计1万元,但是需韩小姐交剧本押金200元、U盘押金120元,韩小姐交完钱之后领走了剧本和U盘。
10天后,商某又给韩小姐打电话称:又有一份70万字的剧本需要打,共计劳务费2.59万元。这一次,韩小姐交了2000元押金。
一个月后,商某称有150万字的稿件,劳务费9.6万元,需韩小姐交押金1万元。
韩小姐把1万元钱给了商某,并拿走了稿子。
到了2007年12月31日约定的付酬日期,韩小姐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钱没有打进来,第二天打电话找商某时,对方不接手机,韩小姐这才感觉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日前,商某已被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商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但据其供述,他以此种方法先后骗过100余人。韩小姐前后共被骗取1万余元。
在本案中,经调查中介公司只是提供招工信息,未参与诈骗活动,因此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中介公司在接受招工信息时没有记录存档,也未问及商某的工作单位或其他详细情况,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因此,中介公司的服务是有瑕疵的,韩小姐与中介公司之间有一份服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韩小姐可以凭借这份合同向中介公司索赔。
检察官提示大家,目前正值人才流动的高峰期,应聘者在找工作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对于单位提出的预交押金等要求一定要拒绝,因为这是违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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