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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反不道德支付法》

来源: 2008-05-05 17:57:07

德《反不道德支付法》2000年5月1日生效的,该法客户在收到账单30天后或在账单规定的付款截止日后30天仍未付款,债权人可加收超过银行贷款利率5%的滞纳金。如客户在收到连续3次催账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债权人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德《反不道德支付法》2000年5月1日生效的,该法客户在收到账单30天后或在账单规定的付款截止日后30天仍未付款,债权人可加收超过银行贷款利率5%的滞纳金。如客户在收到连续3次催账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债权人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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