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关于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的若干思考

来源:灵宝市国家税务局 2008-05-05 17:42:48

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税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新的形势下如

    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税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国税”,进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国税”过程中,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十分必要。当前,社会上诚信道德缺失、诚信机制不健全、各种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已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也侵蚀着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是各级领导干部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诚信的内涵及历史发展

    诚信就其含义来说,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对自己,要真心诚意地为善去恶,光明磊落;对他人,要开诚布公,不隐瞒,不欺骗。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诚实与守信是统一的,守信以诚实为基础,离开诚实就无所谓守信。

    诚信在古代中国,更多地是将其纳入到了社会伦理体系中,属于道德范畴。作为人们社会道德活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之 一,诚信历来为人们所推崇和提倡。儒家以“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认为“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孔子把“信”作为重要的治国之道之一,认为“信”是人们之间交往的重要准则,要求“敬事而信”,“谨而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孔子还把“信”比喻为大车车辕与车身相连接的关键,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后来的儒学家们发展和完善了孔孟的“诚”和“信”,认为“人无信不立”,守信乃君子所为,“言无常信”是小人所为,“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贞观政要·诚信》)。以外,我国古代其他思想家也都十分重视诚信道德修养,对诚信思想有很多论述。荀子认为“诚信生神”。道家以“孝忠诚信”为天下大事,主张“言善信”,“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夫》)。认为诚实是做人的根本,至诚可以收到感天动地、调和阴阳之效果,把诚信看作是实现天人合一的纽带、衡量历代兴衰治乱的尺度、教化民众自觉行善的律令。佛教认为:“万法皆空,一诚为实”。诚实是做人之根本、修学之基,要求真语、实语、“不妄语”,认为欺心是要下地狱的。总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诚信始终作为一种“善德”为社会各阶层所推崇。

    在我国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规范从潜意识形态发展为显意识形态,并且日趋明朗和具体,成为调节社会关系最基本最普遍的准则。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明确把“诚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诚信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既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弘扬,又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公民与公民、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基础性的行为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和谐社会环境中,诚信道德理应成为全体公民的立身之本、经商之宝、交友之道、为政之要。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时代的进步推动着观念的更新,随着社会生活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人们对诚信的理解逐渐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制度建设的层面。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在全社会培养诚信的理念,完善诚信的制度,营造诚信的环境。新世纪新阶段,加强诚信建设越来越成为一项关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诚信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讲诚信有利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加强诚信建设体现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

    二、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日益为我省各级国税部门领导所重视。省局提出“诚信自强,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廉政为民”的河南国税精神,把“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规范来抓,是对我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方向的高度概括和精确提炼,反映了全省广大国税干部的共同心声和美好远景。笔者认为,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应包括以下四个层面的诚信关系:

    一是各级国税机关内部的诚信,主要是指群众与群众之间、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是否以诚相待,互谅、互让、互信,和谐共处;各级国税机关内设机构之间配合是否流畅、运转是否协调、工作是否高效。在这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做人讲人品,为官讲官德”的理念,重点解决好“只惟上不惟下”的问题,不论是从决策还是具体到言行,都要以群众是否拥护、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为标准,从而构建起工作目标一致、高度负责、真诚合作、相互支持的诚信关系。

    二是上下级国税机关及所属对口业务部门之间的诚信,包括上级国税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办法是否切合基层实际情况,是否受到基层部门干部群众的欢迎,是否有利于国税工作大局的开展;下级国税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措施、办法方面是否不折不扣,是否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这就要求上级机关在作出任何一项决策之前,应充分考虑基层或一线的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力求达到上下联动、相互呼应、不断改进的效果。

    三是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税务机关诚信征税,二是纳税人诚信纳税。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特点,以及我国历史、政治、经济等方面原因,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税收征纳关系之间存在一定的“博弈关系”。因此,建设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是一项艰巨的工程,是税收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

    四是国税机关与社会相关部门间的诚信,是指国税部门与地税、工商、金融、海关、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目前,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较低,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的状况下,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配合还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务执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建设诚信型国税部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就整个国税系统而言,以上四个层面的诚信关系实际上包括两大内容,即:对内,上下级机关和干群之间的诚信;对外,征纳关系和相关部门之间的诚信。

    三、当前诚信观念和互信机制缺失的表现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在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税收管理、落实税收政策、加强队伍建设、拓展纳税服务、优化税收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国税系统内外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推进诚信建设、构建系统内外互信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干群之间缺乏诚信。众所周知,营造一个心情舒畅、工作顺心、生活惬意、关系融洽的良好的人际环境尤为重要,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这一基础是要靠“诚信”来维持的。当前我们国税系统的主流是讲诚信的,是积极向上的。但不可否认,个别单位内部人际交往出现失信的苗头,诚信观念越来越被淡化和曲解,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交往被“利益”、“金钱”等短视行为所扭曲,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宗派主义”、“小山头主义”等。少数领导干部不带头讲诚信,对待下属言而无信、表内不一,造成领导干部与群众关系紧张,有的甚至知法犯法,走上了违纪犯罪的道路。近年来省内外查处的典型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教材,如河北省国税局的李真案件,我省的姜国仕案件等。

    (二)部门之间配合不好。税收工作是一盘棋,就国税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来说就如同棋盘上的棋子,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非常重要,这也是部门之间讲诚信最直接的体现。从当前基层局实践来看,各县(市)局业务部门的工作基本上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内,“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对涉及本部门和岗位以外的工作不闻不问,不是从大局出发看问题干工作,有的甚至把部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之上考虑。对业务交叉和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个别部门不能积极主动,遇到难题“绕着走”,有的甚至互相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以来,带来了很多无意义的“内耗”,增加了工作成本,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三)上下级之间不够互信。具体表现在:系统内调查研究氛围不浓,领导机关深入基层、深入征管一线次数不多,对基层情况掌握得不深不透,有的措施和办法出台仓促,不能适应基层实际情况;个别领导机关和部门习惯于发文件、发通知布置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表面文章多,监督考核实际上流于形式;作为下级机关,不少单位对上级的下发的文件、出台的政策和措施不能很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偏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主动去研究解决,存在“等、靠、要”思想;对上级的检查考核不能正确对待,不唯实,只唯上,追究片面的高指标、脱离实际的政绩观,有的甚至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欺骗上级。以上这些情况尽管只是个别现象,但是这种失信行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有可能蔓延和扩大。

    (四)征纳双方关系还存在不和谐的地方。从纳税人方面讲,企业利用假帐偷、逃、骗税行为客观存在,而且在短期内无法消除,税务机关掌握的涉税信息与企业实际经营信息存在不对称,偷税与反偷税斗争任重道远。从税务机关方面讲,近年来的税法宣传和税务管理片面强调纳税人“诚信纳税”,而忽视了自身的诚信建设,由此造成了征纳双方的不和谐和失信。比如:在政策制订方面,还存在税负不公、税收歧视等问题;办税程序方面,个别环节审批程序过多、门槛要求过高;税收司法救济方面,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以及税收法律援助等政策还不健全、完善,增加了纳税人成本;纳税服务方面,尽管已经实行了“一站式”、“一窗式”和“全程服务”等制度,但是一些地方对纳税服务的内涵理解仍然比较肤浅,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很多纳税服务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服务质量方面,部分税务干部工作能力、业务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较差,纳税人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仍有反映。

    (五)国税机关与地方党政领导、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互信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做好国税工作需要一个良好的治税环境,离不开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及纳税人的理解和遵从。近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的税收执法环境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就局部地区来说仍然存在地方领导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另外,税务人员到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获取涉税信息的时候,有些单位出于保密等原因考虑,推诿甚至抵制,增加了工作难度。就全社会来说,目前关心税收、支持税收的氛围还不够,“偷逃税可耻,依法纳税光荣”这一观念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四、原因分析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当前,诚信不足和互信机制缺失,已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干部队伍稳定,影响了国税部门形象,影响了和谐国税建设,如不认真纠正,任其发展,最终将有损于国税事业。

    (一)目前全社会诚信道德体系脆弱,社会成员之间信任危机加深,各种失信行为泛滥不可避免给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带来冲击。诚实守信虽然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倍受推崇的美德,但中国古代所讲的诚信主要是从社会关系、人际关系角度弘扬诚信伦理的,而个体之间的契约意识和信用精神则比较淡薄。上个世纪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更是将浮夸、虚假之风推向极端,对社会整体的诚信理念造成很大冲击。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应的经济伦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传统道德伦理日渐式微,西方各种文化思潮大量引入,拜金主义、利益至上观念泛滥,部分社会成员不顾应有的伦理道德底线和最基本的市场规则,背信弃义,牟取暴利。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政府行为不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对失信行为打击和制约不力,造成了社会成员之间不信任危机加深,相互猜疑和防范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使诚信成为相对紧缺的道德资源。

    (二)在管理理念方面,没有树立“诚信管理”和“诚信征税”理念。按照分税制管理要求,国税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这种垂直管理体制有利于政令统一,克服行政干扰,提高工作效率。但是由于上下级机关之间层次过于分明,如果这种“条条”管理体制运用不好,则会造成上下级之间隔阂加剧,不信任感增加,导致失信行为。当前,个别领导机关工作方法、方式简单,对下级习惯于使用行政命令方式,动辄批评、通报;下级机关为了迎合上级意图,取得暂时的信任,往往以失信为代价争取政绩,这一苗头应引起各方重视。对外,不少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仍然是以“监督打击”为主,不愿在拓展服务方面下工夫,诚信征税无从谈起。这种建立在不信任基础之上的管理理念必然导致工作方法上的粗暴、不文明、不公正,最终走进失信的怪圈。

    (三)对全系统税务干部的诚信观念教育滞后,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宣传力度不够。实际上,近年来各级在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对诚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明确。在当前社会上各种不良思潮对国税干部思想观念不断侵蚀和冲击的情况下,诚信教育相对滞后。“诚信”,作为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交往准则仍然存在于潜意识中,“诚信做人”、“诚信办税”、“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尚未明确提出来,没有深入向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带来了新的失信问题。近年来,国税系统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税收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和改革办法,给国税工作带来了蓬勃生机。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税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逐渐显现。具体到某一个单位,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很容易形成矛盾,造成部门、人员之间的失信。比如:机构设置方面,如何解决扁平化机构与税源分布扩大问题;岗责体系设计方面,如何解决责、权匹配问题;办税流程方面,如何解决办税程序与效率问题;考核监督方面,如何解决公平、公正、公开问题;经费保障方面,如何解决收、支矛盾问题;教训培训方面,如何解决不同年龄结构、不同知识层次税务干部的学习需求问题;干部使用方面,如何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干部定岗方面,如何解决人岗匹配、岗责相当问题,等等。

    五、建议与对策

    目前为止,诚信建设仍然属于思想道德建设范畴,但是加强诚信体制建设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在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从加强诚信教育和宣传出发,树立诚信意识,培养诚信队伍,建立互信机制,加强诚信监督,落实诚信措施,最终达到“构建和谐国税”这一目标。

    (一)加强诚信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营造诚信国税形象。诚信的养成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只有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教育才能化作自觉的行动。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日常生活抓起。首先,要加强以“爱国守法、明理诚信、敬业爱岗、团结友善、勤俭自强”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承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培养和造就“四有”公民。其次,要加强国税职业道德教育,培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本的思想观念和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建设优质团队,树立大局意识、团结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 第三,挖掘思想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依靠有效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载体,充分发动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强大作用,开展诚信建设与文明服务实体活动,切实将思想道德建设与诚信建设纳入国税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促进诚信教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第四,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建立个人和单位的信誉档案,使守信者受鼓励、受尊重,不守信者受惩罚、受鄙视。通过深入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全系统都要揭露不诚信的人和事,严禁不诚信者担任领导和干部职务,坚决不与失信者交往、交易,并对不守信用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厉的惩处。

    (二)树立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人际关系。树立诚信意识,对我们每一个国税干部讲,就是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本分的人,要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待人以诚,说话算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人们常说“人间自有真情在”,我们每个国税干部,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同志,是领导机关还是基层一线,都有独立人格,应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尊重,要积极发扬和倡导真诚友善的传统美德,建立起互帮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互相理解、关心、信任的良好人际关系。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应该做到“七多,七少”,即:多些友谊,少些对立;多些亲情,少些冷漠;多些忍让,少些冲动;多些信任,少些戒心;多些宽容,少些嫉妒;多些雅量,少些火气;多些勾通,少些误解。总之,只要在系统内部做到上述几点,就一定能够形成一个心情舒畅,工作顺心、生活惬意、关系融洽的良好的人际环境。

    (三)弘扬诚信国税文化,培养诚信干部队伍。诚信是社会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它的精神要素是凝结了伦理、道德、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内涵。有古到今,诚信文化源远流长。弘扬诚信国税文化的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构筑国税队伍的共同愿景,培养奋发向上的心智模式,提供健康有益的诚信文化导向和舆论氛围。这就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加强经济转型时期国税干部的诚信道德建设,培养以诚信为基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较高的充满活力的新时期干部,给广大国税干部以精神力量,让诚信文化成为国税文化的主阵地,使其逐渐深入人心,让它与我们优秀民族传统美德一同积淀,升华为人格,在生活中绽放光彩。广大国税干部眼界要阔、知识要广、胸襟要宽,要诚信待人,公正处事,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此基础上,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把培养高素质人才放在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观念,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加强工作协调,建立上下级互信机制。

    一是下级机关要做好上级工作的协调。首先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在接受上级任务时,除考虑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外,还要有一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思想。不能因为只考虑自身的局部利益,拖延甚至拒绝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影响全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整体利益的实现,给上级机关指挥全面工作带来困难,造成上下不协调,以致上下级关系紧张的局面。其次,要勇挑重担,为上级领导分忧解难。在贯彻上级的批示意见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地、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作为下级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以及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并同时提出解决困难的意见、办法和措施,报请上级同意和指示。此外,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因此,我们要服从上级,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另一方面,上级要做好对下级的协调。首先是要深入基层,了解下级,为下级创造完成本职工作的条件,只有使周围的人们能感受到领导者的关心,领导的工作就会卓有成效,威信也就能够树立。在工作作风上,要平易近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搞好廉政建设,不搞任何特殊化;在工作方法上,要积极同被领导者交换意见,交换信息,统一认识,形成协商对话的工作制度;在思想感情上,真正做到关心群众,爱护下级。其次,领导者自身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领导群众不仅要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也必须具有较强的现代化管理才能,二者缺一不可。在考虑问题,布置工作时,即要整体利益出发,又要考虑下级单位的实际能力和客观条件,不可盲目布置任务,提不切合实际的指导性意见,给下级工作带来困难,造成被动局面。

    (五)建立公平、公开的考核机制,加强诚信监督。强调以人为本,建设诚信型国税机关,并不意味着放弃纪律的约束,而是要将人性化管理寓于制度管理之中。用制度管理,用纪律约束行为,防止个别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在这方面,一是要建立正确的评价机制。对每一个干部职工定期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人,及时真诚地指出干部职工存在的缺点,引导反思,促进全体人员的不断进步、全面发展。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用实惠、实际的激励方式来激发和保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尽力消除“干和不干一样”、“干好与干坏一样”、“旱涝保收”等现象,从各种方式上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让干部群众感到工作有干头、有奔头、有甜头。三是要因地制宜。由于我省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经济基础薄弱,各地市、各县区之间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税源分布、人员构成、管理理念、征管基础各不相同,对某一税务机关某个工作期限内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如果在全省或全市(地)进行横向对比显然有失公允。因此,今后的考核应注重纵向分析,进行历史同期对比,建立能够反映其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而不仅仅进行横向比较或简单的排名次。

    (六)落实诚信服务措施,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赋予纳税服务新的内涵,使纳税服务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税务机关首先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以新的服务理论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转变,由“监督打击型”向“执法服务型”转变。其次,要在税收管理中改进服务手段。一方面,改善办税基础设施,认真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实行服务前移,让“窗口”成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的满意场所;另一方面,提升税务干部业务技能和社会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认识与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与服务技能,将税务干部建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第三,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方法的艺术性,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推出有效的服务举措,真正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解纳税人所困,时时、处处、事事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与宗旨。另外,在落实纳税服务过程中,还要注意尽量保持税收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办税程序连续性,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口径操作要一致,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豪感和遵从度,从而实现征纳双方的互信。

    (七)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要在推进依法治税,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要积极协调好同工商、地税、公安、金融、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协税护税网络。要把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既正确执行税法,又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实现内外互信。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被新消法改变的世界


网络 2014-03-15 22:00:17

2014年全国两会的十大热点


网络 2014-03-08 23:08:29

2014年全国两会,你最关心啥?


网络 2014-03-08 22:46:00

人大代表之变


网络 2014-03-08 22:44:36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