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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人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08-05-05 11:17:20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4月10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部一位负责人透露,除了个人结算、个人信贷等银行信息外,个人公积金缴交、社保养老保险、电信欠费、养路费缴交等六大类信息都将被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换言之,今后任何一项不诚信的记录都有可能被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4月10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部一位负责人透露,除了个人结算、个人信贷等银行信息外,个人公积金缴交、社保养老保险、电信欠费、养路费缴交等六大类信息都将被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换言之,今后任何一项不诚信的记录都有可能被永久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中。

    副主任蒋万进介绍,截至2007年底,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了近6亿名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较2006年底增长10.4%。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超过1亿人,同比增长53.7%,接入金融机构近300家,查询网点近11000个,开通查询用户10.5万个,同比增长34.6%。

    2007年,个人征信系统日均查询量逐月增加,日均查询量已经达到32.3万次,同比增长97%。

    从1999年央行授权批准上海市开展个人征信试点,到2004年12月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试运行,10年来,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已经被各家商业银行嵌入了个人审贷流程,成为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工具,在发放个人贷款、发放信用卡、逾期账款催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前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已有6项信息内容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其中包括银行信息两类,一个是个人客户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或信用卡业务时填写的基本信息,和有关个人客户贷款和信用卡授信及还款情况的记录,大概有1亿人有这两个信息;还有一个大类是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中获得信息,主要是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这部分有5.6亿个信息。

    第三类信息是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主要是单位为个人登记公积金账户时登记的基本信息,与每月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全国目前有这类信息3300万条。

    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的个人征信系统中拥有信贷记录647万条,同比增加了77.3%,全年日均查询3.5万人次,比2006年增长了1.3倍。

    第四类信息来自于全国社保中心,是与个人养老保险缴交和发放相关的各项信息,如单位基本情况、养老保险缴交历史等。

    “我们正在尝试和电信运营商合作,将电信欠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过这一条主要采集有长期拖欠记录的。”前述个人部负责人说。同时,他们正在和各地路政部门合作,采集有关车辆的基本信息和养路费缴交情况的信息。”

    “我们采集信息的主要原则是围绕着个人信用,及与个人信用相关的、能够藉此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目前我们还有计划采集的,是与法院合作,将个人与经济诉讼相关的信息也采纳入系统。”该负责人续称。

    现在,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最主要的运用领域是银行体系,今后其运用范围将有所突破。信诚人寿副首席执行官朱加麟告诉记者,信诚人寿将在以后的人员招聘中,把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确保面向客户的代理人都是守信用的人”。

    不过,前述负责人提示,这种运用是个非常好的尝试,但必须获得个人的授权,或由本人查询后向公司提供。因为,目前除本人或有本人授权外,只有银行的贷后管理系统可以在不经个人授信的情况下直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央行将对此进行严格监管,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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