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做好全省城市信用合作社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6-13:4:58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r />  (三)咸阳市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工作,2001年年底前完成。
  (四)撤销4家城市信用社的停业整顿工作,咸阳中陆城市信用社于6月进行;三原县城市信用社金联分社、礼泉县城市信用社于8月进行;汉中金大城市信用社于2001年年底前进行。
 四、成立城市信用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01年5月14日召开的第6次省长会议决定精神,贾治邦副省长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成立省政府城市信用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体改办赵伯祥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体改办祝作利副主任、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季钧为副行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城市信用社的分类处置工作。对处置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做好全面稳定工作,确保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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