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07-14-13:40:35  来源:网络转载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大连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大连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会长

大连市12345投诉办公室主任

大连市中山区房产分局局长

大连市西岗区房产分局局长

大连市沙河口区房产分局局长

大连市甘井子区房产分局局长

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主任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介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主任:由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评审办公室应按评审委员会统一规定的时间,及时通知中介企业参加评审。并向中介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等级申请、评审表》。

第十二条 诚信等级评审,需由中介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标准如下:

(一)aaa级

1、有固定名称和服务场所,且不小于50平方米;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有10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总数的70%以上;

5、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连续4年以上;

6、坚持台帐制度,报表及时、准确,实行微机管理、发布、展示各种信息,合同规范,按规定合理收费,无违法违章行为;

7、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主营业务;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年缴税金10万元以上;

10、交易300件以上。

(二)aa级

1、有固定名称和服务场所,且不小于30平方米;

2、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3、有6名以上取得《大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0%以上;

5、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连续3年以上;

6、坚持台帐制度,报表及时、准确,实行微机管理、发布、展示各种信息,合同规范,按规定合理收费,无违法违章行为;

7、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主营业务;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按规定交纳税费;

10、交易200件以上。

(三)a级

1、有固定名称和服务场所;

2、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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