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昆明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06-03-13:47:33  来源:网络转载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从根本上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现代新昆明、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按照市政府《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以下简称《总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昆明市个人信用体系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它是以在我市居住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对象,由政府主导和监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规范和优化个人消费信用、社会信用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行为规范,对促进我市个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培育“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总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以我市有关信息建设工程为基础,按照先分征后整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完善个人消费信用机制。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增强居民信用意识,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气,培育我市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总方案》制定的目标,通过5至8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为规范我市个人信用信息的征信、评价(分)、管理等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我市个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居民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个人履约偿债、履约守约意识得到强化。
    (二)完成部门(行业)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法逐步向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过渡,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个人信用中介机构得到发展,开始形成个人信用调查、征信、评分和咨询服务等日趋活跃的个人信用市场。
    (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章出台实施,实现个人信用征信、评级(分)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个人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频道首页
发表评论 】 【 责任编辑:高兴】
用户昵称: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