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总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以我市有关信息建设工程为基础,按照先分征后整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完善个人消费信用机制。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增强居民信用意识,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气,培育我市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总方案》制定的目标,通过5至8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为规范我市个人信用信息的征信、评价(分)、管理等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我市个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居民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个人履约偿债、履约守约意识得到强化。
(二)完成部门(行业)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法逐步向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过渡,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个人信用中介机构得到发展,开始形成个人信用调查、征信、评分和咨询服务等日趋活跃的个人信用市场。
(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章出台实施,实现个人信用的征信、评级(分)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个人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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