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
信用体系”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确保互联网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2008年“阳光•绿色网络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8]83号)、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有关《开展行业
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整规办发[2006]12号)、商务部和国资委《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
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
信用字[2008]1号)的要求,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加强我国互联网行业
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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