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诚信单位评定不划分等级。
2、开展各类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
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设社会激励和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评估”等要求,开展各类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有利于培养企业树立“诚信兴商”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商业伦理道德,弘扬诚信经营的商业文化;有利于强化企业及其领导人的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信用和发展形象;有利于让信用优良的企业将诚信水平转化为授信额度、转化为商品等有形资源,降低交易成本,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企业诚信等级分三等九级。即aaa、aa、a级,bbb、bb、b级,ccc、cc、c级。
3、开展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评定
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着大量的社会服务职能,与经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在建设诚信内蒙古、建设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这些单位的诚信等级评定,强化其单位及领导人的守信意识,有利于建立服务业公开、平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现代化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引导开发高层次社会需求潜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评定暂不划分等级。
四、参评单位基本条件、申报及评估程序、评定标准
按单位性质和行业分类制定,在“内蒙古诚信网”(www.nmgcxw.com)相继公布并公开实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具体的评分表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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