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商务部《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8-07-09-09:44:13  来源:网络转载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6.2 订单管理

6.2.1 制订订单管理目标;

6.2.2 制订订单录入、订单分类管理、订单取消等一系列管理流程和制度,并形成文件;

6.2.3 保存为实现订单管理所需的原始记录;

6.2.4 评审和改进订单管理的流程。

6.3 债权保障

6.3.1 保障方法

6.3.1.1 债权保障的方法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商业担保、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保付代理、信用证、福费廷、远期汇票、共同账户;

6.3.1.2 其他必要的方法。

6.3.2 过程安排

6.3.2.1 制订债权保障的目标;

6.3.2.2 制订债权保障过程的流程、制度并形成的文件;

6.3.2.3 保存为实现债权保障管理所需的原始记录;

6.3.2.4 评审和改进债权保障的流程。

 

7 后期信用管理

商贸企业后期信用管理包括:债权到期前管理、债权逾期管理和债务管理。

7.1 债权到期前管理

7.1.1 管理方法

7.1.1.1 向客户确认物权已经转移,并由客户实际控制;

7.1.1.2 向客户确认债权已经得到客户认可;

7.1.1.3 在适宜的时间取得客户对商品质量的认可;

7.1.1.4 在债权到期前提醒客户付款日期;

7.1.1.5 监控客户的信用状况,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7.1.2 过程安排

7.1.2.1 制订债权到期前管理的目标;

7.1.2.2 制订债权到期前管理的流程、制度并形成的文件;

7.1.2.3 保存为实现债权到期前管理所需的原始记录;

7.1.2.4 评审和改进债权到期前管理的流程。

7.2 债权逾期管理

7.2.1 管理方法

7.2.1.1 采用必要的内勤催收的方法催收债权;

7.2.1.2 采用必要的外勤催收的方法催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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