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北京中贸远大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家平、蒲小雷、张颖。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 言
本标准是关于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的行业标准,对企业改善信用管理流程和提高信用管理技能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要求企业在经济信用活动中规范自身的信用行为,增强融资能力和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使企业在运用信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本标准按照企业销售工作流程和采购工作流程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流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流程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通过执行本标准,企业在信用管理过程中可做到管理流程清晰、技术操作规范、岗位责任明确。
本标准强调企业在信用管理过程中应不断进行信用管理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分析和改进信用管理流程,使企业信用管理保持高效运转。
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术语,提出了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必备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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