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整规办发[2006]12号文)、《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整规办发[2006]22号文)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的精神,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将联合相关信用评价机构共同在纺织品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现将这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意义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针对企业信用品质及其持续能力的审核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评价、分类公示。
目前大部分纺织服装企业是中小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经营中经常有不守信企业给诚信企业造成损失。因此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扶持诚信企业,树立行业信用形象,提高行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力举措,对行业整个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通过对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发展能力、经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价,有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
2、有助于企业树立企业的信用意识,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3、有助于企业规范研发、采购、生产、物流、市场、销售、财务、客服等各业务环节的程序与流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4、有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塑造良好的信用品牌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更多的信誉;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规范
根据全国整规办的要求,这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三统一”:
1、统一信用等级标准》企业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2、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评价工作统一定名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的评价结果统称为“企业信用评价 级信用企业”。证书和标牌由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
3、统一有效期限。评价结果有效期限统一定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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