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大代表金志国向两会建言“信用立法”
  发布时间:2008-05-05-17:10:0  来源: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对“信用建设”的探讨是几届两会的热门议题,今年参会代表针对信用的议案较往年更多,提案内容的涉及领域也更广泛。其中全国人大代表金志国“加快信用管理立法”的议案就受到了各界的高度重视。

  金志国代表指出,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较低,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使得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忽视甚至践踏社会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年签订合同40亿份,标的140万亿,平均合同履行率只有50%多一点。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经济损失达到1800亿元,因假冒伪劣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为信用管理提供必要的体系化的法律支撑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信用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但是立法层级较低,不同立法之间缺乏协调,资源整合困难,部门分割,缺乏执法保障等。金志国代表认为,信用管理立法要调整立法目标,实现从单一目标向多元目标的转变;要提升立法层级,实现从专门立法向综合立法的转变;要实现体制变革,从各自为政向体制融合、从资源分割向资源共享转变,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来通盘考虑。

  金志国代表认为,目前已经具备了信用管理立法改革的现实基础。另外,崛起的中国正处在与世界大融合的进程中,尤其是2008年奥运将举办,这无疑是信用管理立法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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