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教育部:大力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26-08:42:3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有关普通高中配合县(市、区)教育局(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有关高等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协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和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等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要求

  马文化强调,8月12日召开的2008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对今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性。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开展工作;

  (三)要逐级进行紧急动员,不仅省本级,还必须要求所属各市、县级教育行政等部门,以最快的速度行动起来;

  (四)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列出具体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要求,倒计时开展工作;要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尽快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到本省所有的县(市、区);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调剂人员编制,尽快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做到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适当办公经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六)要加强对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政策规定、业务流程,保证工作质量;

   (七)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八)要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让每一个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及其家庭了解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办理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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