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93.4%公众认为银行应该尽提醒个人信用风险义务
  发布时间:2008-06-11-08:27: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在国外,如果一个人的非信用行为即将被列入"黑名单",一般会有2~3次通知,以确认这个信息是否真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曙光说,在一个信用体系很健全的国家,信用档案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如果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会很麻烦,有时候甚至寸步难行。

  “如果在没有核实这个信息的真实性前,不能简单、粗暴地就把一个人列入不守信用的行列,因为对方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李曙光说,维护个人信用需要个人、银行和征信中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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