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一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今天这个社会,人们谈起信用就会觉得是吃亏的表现,怎么改变这种现状,怎么继承发扬我们的传统美德,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了“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这是我国信用建设的方向。对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来说,需要解决的不仅是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实践问题。
在实践问题上,信用问题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应当认识到信用就是资格,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信用无论是对一个人,还是对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都具有持久的影响力要成为共识。
为了达到这个共识最高法院党组在2004年9月决定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此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07年1月1日在全国法院正式运行,目前该信息平台运行良好,除军事法院外,全国3482个地方法院都已进入本系统进行使用,登记注册用户共有50811人。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各地法院陆续将2007年1月1日前的未结案件和今年所有新收的执行实施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截至10月底共录入案件近180万件,涉及约400万当事人的相关信息。
信用问题随着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也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身份证”,信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加强信用的基本框架,政府积极支持和参与个人信用行业的培育,因为这是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世界信用制度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有150多年的发展历史,有“信用畅通无阻,无信用寸步难行”的价值观已深入每个人的生活。加入wto,中国的信用市场必然向世界开放,中国再也无法回避“信用”这一话题,因此政府对信用建设除了加强群众的信用意识,还建立以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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