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3日讯(记者 杨冰) 在审批贷款和信用卡之前,商业银行必须要走的一个程序就是查询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档案成为了“经济身份证”,被广泛运用到银行的信贷决策当中。今天,记者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在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青岛市有633万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有5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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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档案,是由第三方收集、提供信息,用来帮助交易主体判断交易对象的信用记录,又被称为“经济身份证”。在欧美国家,几乎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这张“经济身份证”,应用范围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2006年,人民银行正式运行我国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去年底,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收录6亿人的信用信息,收录了青岛市633万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收录个人贷款余额达460亿元,收录青岛市企业信贷信息5万多家,收录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近2500亿元。
采信范围逐渐扩大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统计研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了银行信贷信息之外,征信系统还广泛采集非银行信用信息。在2005年末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网通青岛分公司达成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2006年8月实现了个人公积金信息的按月采集和加载;2007年与市社保局联合发文把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青岛市地税欠税200万元以上企业信息按季加载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系统还成功加载了法院经济诉讼信息、企业开立空头支票信息以及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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