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式监督与公共信任
  发布时间:2008-05-27-15:14:9  来源:中国信用财富网(原创)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近来,四川汶川发生了一次罕见的8.0级大地震,这次地震波及面广、灾难面大,震惊了全世界。震惊之余,海内外华人纷纷以组织及个人名义捐款捐物,这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在危难时刻的非凡凝聚力。但在献爱心过程中,有一种声音很让人别扭——王石、姚明、刘德华等名人明星们,因“捐钱太少”而招致网友们铺天盖地的指责乃至谩骂。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明朝野史记录的一个故事。故事说,一民间女子,夫君常年在外,其屡屡不守妇道,被公婆告上衙门,县令对其施行杖责后,由其父母领回家。回家途中,被看热闹的邻居扒光了该女子的衣服。邻居“扒光”的目的何在?就是为了羞辱这个不守妇道的女子,并监督以使他改邪归正。如果我们以现代法制社会的眼光去剖析这个案例,可以发现,不管乡邻的目的多么崇高、动机多么纯洁,都不能使用侵犯他人身体权利的非法行为。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就算到今天仍然在延续,譬如王石等人的遭遇。类似的监督行为可能在维系传统伦理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对于当今社会显然不合时宜。我们姑且把它称为“中国式监督”。

   有报道称,王石及其领衔的万科企业遭遇了近年来最大的一次公共信任危机,想必姚明、刘德华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据悉,江南某大型民营企业因被其法国合作伙伴举报其偷漏税3亿元后,该企业迅速向税务机关补交,对于这种行为,中国式监督者们的指责却寥寥无几,更不用说谩骂了。至于公共信任危机,也未见诸报端。显然,该企业是幸运的,王石他们是不幸的。

   纳税本该属于公共领域的事情,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理应受到公众监督;捐款则属于私人领域的事情,它遵循自由自愿的原则,不应受公众监督。

   在不应受到监督的领域,遭遇公共信任危机,而在应该到受监督的领域,却没有遭到公共信任危机,不能不说,这是中国法制社会建设的悲哀。

   据悉,刘德华是最先解囊的公众人物之一,仅其古道热肠的良知和表率作用就值得赞赏。且比刘德华、王石富有的大有人在,却免受监督。哀哉!

中国式监督应该好好反省了。

                                             (中国信用财富网:麦田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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