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近3千公司受"傍名牌"之苦 知名企业急求法律救援
  发布时间:2008-05-17-10:49:5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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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的缝隙急待填充。”身处我国经济发展前沿、多年担任广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的吴励超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制商标和字号冲突的法律条文。对商标和字号关系的调整散见于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难以解决具体问题。而内地与香港方面的沟通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应尽快完善解决名称与商标冲突的行政程序。在解决名称权与其他在先权的冲突方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应当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方面要明确“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的概念,包括对混淆的证据应当有具体的要求;另一方面应当完善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的操作程序,并赋予行政部门必要的强制措施,以保证行政纠正权的有效实施。

    有企业界人士提出,考虑到立法需要时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将《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作为具有工商执法依据效力的行政规章发布,以解“傍名牌”这种不正当竞争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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