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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同时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创建良好的社会
信用 环境决非一日之功,发达国家的良好社会
信用 环境是经过了全社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艰苦努力。借鉴国际社会
信用 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前乃至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我们应坚持不懈地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注重社会规范引导,加强道德教育、培养
诚信 意识,多管齐下,加强
信用 环境建设。
下一步,外汇局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
信用 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外汇市场
信用 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的外汇管理政策框架是外汇市场
信用 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将抓紧修订出台新的外汇管理条例,不断改进外汇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和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营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
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金融业统一
征信 平台。金融领域的
信用 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
信用 体系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互通信息,建立和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外汇市场
信用 数据库,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透明度,形成金融业统一
征信 平台。与其他部门间合作由“负面信息”共享开始,积累经验后扩大到其他监管信息,逐步实现金融领域
信用 体系建设与整个社会
信用 体系建设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三是充分利用
信用 管理手段,作好外汇管理和检查工作。外汇局不但承担着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外汇合规性的“混业监管”职责,还担当着对涉汇企业及个人的监管任务,我们将充分利用
信用 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信息整合的力度,逐步建立起包含所有外汇经营行为、按主体实施分类监管的外汇
信用 信息系统,并合理设立量化分析指标,对涉汇主体进行科学评价,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四是加强
信用 环境建设,奠定
社会信用 体系 的坚实基础。良好的
信用 是一个地方乃至整个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将继续推进外汇违法信息的深入利用,探索与
信用 中介机构的合作的方式、途径,及向企业、个人提供查询的有效手段,使外汇违法信息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引导广大涉汇主体规范自身外汇经营行为,创造诚实守信、健康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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