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获悉,为强化民营企业信用意识,打造潍坊民营企业信用品牌,我市决定在全市民营企业中继续开展“潍坊市诚信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市明确要求,对有不良记录、五险收缴不全的企业,不予申报。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民营企业可申报: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誉;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在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誉;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守合同重信用,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誉;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优质服务;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拖欠工程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自觉接受政府管理,诚信守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根据有关规定,获得一级以上信用企业将获得财税、金融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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