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图为北京朝阳区北苑社区举办征信知识宣传活动现场 燕平摄
杨先生所在单位在杨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身份信息贷款20万元,并3次未按期还款,使杨先生在银行的征信系统里留下了不良记录,贷款被阻。多次协调未果后,杨先生将单位告上了法庭。记者近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各法院调查了解到,这是乌市第一起信用权官司。
而像杨先生这样无辜的“信用不良”者,在新疆约有千人。有信用的人却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不禁使人产生疑问:个人信用由个人征信系统作记录,但个人征信系统的“诚信”该由谁来保障?
单位冒用员工名义贷款“拖欠还款”
5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杨先生应聘到乌鲁木齐市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做业务员,2007年,已在这家单位工作了4年的杨先生攒下了一些积蓄准备买房。
房屋总价18万元,杨先生交了首付款,剩下的房款打算以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然而,银行的按揭手续却办得异常缓慢。
20多天不安的等待后,杨先生接到了银行方面打来的电话:经审查,不能向杨先生发放贷款,因为他曾向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借过20万元,还没还清,而且他还有3次没有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这些信息已被记录在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
“我从来没向银行借过钱啊,怎么回事?”杨先生蒙了。
带着疑问,杨先生来到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工作人员为他打印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杨先生看到,早在2003年8月15日,就有人以他的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是5年,报告还显示他有3次未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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