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场经济亟待具法律效力的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08-09-04-13:8:55  来源:新华报业网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时下,最缺少的就是诚信。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因无法判断合作、竞争的信用信息,而往往被欺诈和坑蒙拐骗。

    海南省重视市场经济下的信用建设,从去年起启动了商务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至今已向系统录入了全省4000多家商贸流通企业的信用信息。今年,海南省将在此基础上启动推广信用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失信举报制度。(9月2日海口晚报)

    但是,信用信息仍然是多头分散,浪费资源,无法共享共用。仅海南现有各类信用机构和行业信用信息网络系统(网页)近15个,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各行各业又没有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建设和评估标准。少数行政单位不依法行政,不严格履行市场主体的经济合同。

   笔者投笔经商4年,就亲身体验到诚信经商和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和难处。一份简单的加工合同,签订过程往往是大公司、大企业说了算,合同条款大都是“霸王条款”。交货期由甲方一锤定音,付款条文五花八门,有以甲方出货起算,有以开具发票起算,有以甲方货款到帐起算,甲方总是以种种借口推迟付款,甚至找出无法查证的“外商索赔”拒付。大型企业、大型公司的“重合同、守信用”和诚信等级招牌,与人们经济交往中体验到的诚信感觉差异太大,说不清道不明有用钱换招牌的嫌疑。

    市场经济亟待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建设。如果从一份常见的经济合同履行看相关企业的信息及诚信,它就包括,加工主辅料有没有安期齐备到厂,相关技术文件有没有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是不是准确无误,有没有因指挥失误造成误工延期,产品交货是不是踩点到库,必要的返工配合是不是及时到位,索赔文件是否准确齐备,付款是否如数如期。这些过程涉及到工商、质监、商检、银行、海关、税务等多部门。只有达到信息采集齐备、统一归口管理,才能使公众对这一份合同履行中相关单位的信用程度作出准确判断,而且将经评估的综合信息在权威平台开放查询(含有费查询),人们才能对合作、经营伙伴作出正确的信用判断,才能减少经营风险,确保经营和效益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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