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博兴县自去年初实施新农村文明信用工程以来,已评出文明信用镇(街道办)4个,文明信用村191个,文明信用户58026个,信用镇、村、户分别占总数的33%、42.6%、48.2%。
博兴县在新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评定程序,严把评定关,将评定的标准、内容、程序、结果全部公开,从农户自评、集体互评到评议会总评,把思想道德的评议判定权交给农民自己,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按照“严格标准条件,明确等级划分,农户自愿申请,稳步组织实施”的评定原则,坚持符合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认真开展文明信用镇、村、户评定和验收工作。采取集中评定方式,现场核发贷款证,将集中评定形成一种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贷款的跨区域、冒名顶贷、化整为零等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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