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将成特许经营大国 特许总部诚信度仍是问题
  发布时间:2008-08-01-13:40:50  来源:财经时报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在萧桂森给记者划出的矩阵中,“加盟者”是中产阶级社会的中坚力量。作为一个特许经营专家和投资家,他认为中国发展特许经营的优势有很多。比如广袤的市场、庞大的人口,还有位居世界第一的特许经营总部数量。他预言,中国将在未来5-10年成为特许经营大国。 

  但在中国的特许经营浪潮中,特许总部的诚信度一直是个问题,同时在经营技术方面,本土特许总部也和外资总部相去甚远。中国有超过2900个特许经营总部,它们应该从混沌中走出来。

  总部问题

  “法律应该保护加盟者的利益,这就意味着特许经营总部必须提供真实信息。网络上到处是小投资赚大钱的广告,什么投资5万一年赚100万,没有一句话是真的。如果在美国,这些人已经触犯了刑法。”萧桂森说。

  多年来,在特许经营领域,萧桂森既当教练员,又当运动员。1990年,他应商务部及上海商业局的邀请,到大陆讲授连锁经营。近20年来,他先后担任台湾富迪食品董事长、上海快客食品总经理,亦曾为顶新国际集团创办德克士连锁,同时,他也是清华、北大、人大等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和很多知名台商一样,他也是从岛内大学毕业后赴美深造,有着宽阔的商业视野与商场实战经验。两年多前,他出任蒙牛连锁事业部董事长兼总经理。

  萧桂森认为,在中国的特许经营投资浪潮中,特许总部的诚信问题颇为突出。“美国法律有一宗罪叫‘背信罪’,商人对消费者讲的话必须真实。这个罪在大陆还没听说过。加盟者本来是仰仗总部的经营技术才加盟的,但他们和那些骗子总部之间信息往往不对称,很容易上当。”

  关于特许经营的立法问题,西方国家包括日本早已出台相关法律,至于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则把特许经营当做一个国策,向国民大力推行,在立法上也比较成熟。中国的特许经营本来也已达相当规模,但在立法方面却相对迟缓。

  2007年2月,商务部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并从5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是中国关于特许经营的第一部法规。萧桂森认为,之所以迟迟不立法,主要是由于特许经营业态被引进中国的时间还比较短,虽然在1999年,当时的商业部也出台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那毕竟只是一部行政规定。从1990年上海联华超市开业算起,特许经营在中国已有18年,国内连锁总部多达2900个。就总部数量而论,已经是世界第一。长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的确和中国特许经营事业的发展状况很不相称。

  “我个人把2007年当做中国的特许经营元年,在此之前都是处于混沌状态的导入期。”萧桂森认为,如果把特许经营当做一个行业,中国大陆的现实是,特许总部数量大,但单体规模小,滋生了很多管理问题。当然,特许经营牵涉面的确很广,因为它不是某个行业的事,而是关系到各行各业,这自然增加了立法的难度。

  不过,在立法的理念上,各国的法律有一个共同遵循的原则,那就是强调对总部的管理。“美国的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叫disclosing,意即总部的公开,要求总部对加盟者公布自己的真实状况。”而在中国,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总部不愿意向加盟者公布自己的真实盈亏状况,“开店有成有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很多总部往往担心公布败绩会吸引不了加盟者。其实,但凡好的总部,总是成功的店比失败的店多,没有哪一种特许经营项目是毫无风险的。如果你把这些信息披露出去,比如某些店是因为选址不当或者经营不善导致了失败,这样一来,加盟者会更相信你。”在萧桂森看来,在大陆,不成熟的总部显然太多了。

  总部信息公开是特许经营市场规范的核心问题。现在,商务部总算开始实行备案制度了,“而将来备案,总部应该披露所有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有多少店赚钱,多少店亏损,以及它们为什么赚钱,为什么亏损,这些都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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