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规范》,并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自觉维护科技界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作贡献。
《行为规范》规定,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不得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捏造、篡改、拼凑研究结果或者实验数据;禁止故意夸大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经济效益,禁止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严禁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行为。在所承担的国家和单位科研课题或者科技项目完成后,不得故意隐瞒关键技术或者资料。
对评价对象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内涵进行全面分析,不得滥用“国内先进”、“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填补空白”等抽象的用语,对未经规定程序进行验证或者鉴定的研究结果,不得随意冠以“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科技成果”等夸大性用语进行宣传、推广。
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将设立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负责科学道德行为建设的宣传教育,监督所属学会及会员和相关科技工作者执行科学道德行为规范情况,建设会员学术诚信档案,记录会员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作为聘任职称、晋升职务、评比先进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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