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将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等失信行为将被红牌警告,对于拖欠工资经有关部门查实仍不付清的企业,在其付清工资前,还将禁止其在该市承接工程任务。近日,市有关部门颁布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建设局将进行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同时还将在东莞建设网(http://www.dgjs.gov.cn/)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该规定自本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7月31日。
10月1日起可上网查企业信用
按照规定,该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将采用《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下简称《信用手册》)和网上电子信用档案两种方式进行管理。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由市建设局负责登录。本市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或市外企业(包括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在进入该市30日内都应当向市建设局申领《信用手册》。今后,建设工程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承接工程业务和办理有关手续时,都应当出示该手册。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对建设工程企业也有信用方面的管理,比如发放诚信手册等,目前的信用管理体系与以往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实行网上管理。企业所有的信用信息都将具体量化为分数,等10月1日建设局计分系统形成之后,市民和企业均可登录东莞建设网,查询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情况。“这将会使一些具有拖欠工资等信用污点的企业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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