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黄璐)10月24日,91家企业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2007至200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荣誉称号并非终身制,每年工商部门都将对其进行检查回访。
据了解,此次命名的58家市级、33家区(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今年3月经企业自愿申请,由市工商局逐家逐户实地检查,核查落实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信用状况,并向税务、质检、金融等8家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在报纸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后,从历年推荐的近200家“AAA级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评定出的。
据了解,被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并不是终身享有这个称号,每年工商部门都会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回访,发现有投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资格。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华国在命名大会上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命名,对进一步推进“诚信新疆”、“诚信乌鲁木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受命名表彰的企业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领企业走诚实信用之路,为我区的企业信用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艾比布拉﹒玉素甫说,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拖欠账款、逃避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等信用问题。没有良好的信用,不仅企业自身难以发展,也将难以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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