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10月2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下称: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下称: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控股98%的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向成都分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分别提供最高额为3000万元、4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均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止。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781.89万元人民币,无对外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