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四川长虹”公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4-08:31:20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9月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下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91.00%的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长虹)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止,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5781.89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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