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信用法”建议草案稿
  发布时间:2008-05-07-01:37:26  来源: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各部委、局法规司、各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专家学者、金融机构、信用机构、社会各界:

  为建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和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负责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法”建议稿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建议稿草案),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各界有识之士广泛参与,共同为中国信用事业与经济发展作贡献,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二次征求意见拟持续18个月左右,将在征求意见期间根据各界观点不断完善建议稿草案,最后将最后的建议稿草案正式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

  二、形式

  各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可以以书面形式将意见稿寄给我们,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315@.e-315.com)将意见发给我们,我们收到意见将整理并按回复地址答复,请在意见稿上注明回复电子邮件或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历史见证

  我们将所有参与人和参与单位的名单进行整理,共同作为本建议草案的发起者,并将由组织出版相应书刊进行永久存档保存,作为对中国信用事业积极贡献力量一个历史见证,同时,组织将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并在委托中国诚信企业网在全国进行公开表彰。


 

返回频道首页
发表评论 】 【 责任编辑:高兴】
用户昵称:
热点资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