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中国十四年来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互联网文化。但和其它国家一样,中国的互联网也始终面临着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进行有效治理的一系列课题和挑战。作为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和探讨,从组织业界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保护网络版权、推动信息无障碍事业、为青少年提供绿色网络内容、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和努力。很高兴作为本次论坛的中方主办者—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代表,我在这里向美国互联网界的朋友,以及在座的中国互联网界的同行介绍和分享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做的工作。
诚信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网络诚信缺失是制约网上支付、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的最大障碍。为引导互联网企业诚信经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从今年开始开展了对互联网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协会制订的《企业(网站)信用评价标准》,在考察企业综合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等一般要素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和评估企业的社会信用要素,即企业是否存在网络信息安全漏洞,是否被举报发布违法或不良信息,是否严格执行通知删除机制,是否曾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以虚假流量欺骗客户、诱导网民,是否加入和履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等自律规章,是否在社会公益事业中付出努力等要素和事实。为使评价客观、公正,在专家委员会把关的基础上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9月25日在 “2008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布了第一批17家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其中有在座的腾讯、百度、搜狐等公司。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宣传和应用,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增强自律能力,提高信用水平,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互联网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自律,有效保护网络版权
丰富网上内容必须妥善平衡版权人、网络信息提供者和网络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为有效保护网络版权,中国互联网协会从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信息网络版权立法,建立正版版权核实通道,组织企业集体采购正版作品,提供版权纠纷调解服务,开展版权认证,宣传普及版权知识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和努力。
1、2005年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已有200多家互联网企业签约并执行,旨在规范互联网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2、组织互联网企业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通知与反通知标准”的制订过程。
3、建立了“互联网版权备案及核实平台”、网络侵权紧急预警机制和国外作品版权核实通道,促进正版作品的快速流通并降低互联网行业特别是影视作品运营企业的版权采购风险;如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百度公司与美国版权人百代唱片公司( emi music)建立了音乐版权共享关系,实现了双方的合作共赢;推动美国国家地理频道(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与中国电信及中国网通在综艺节目领域的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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