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个难点
(一)农户方面。一是主观方面原因,一般来讲,信誉程度好的农户不愿和信誉差的农户提供互相担保,信誉程度差的农户相互联合还贷能力又没有保障;信誉程度好的农户相联合,但他们大多没有考虑到这一层,主观意愿不强。二是客观方面原因。由于农户之间经济实力强弱不一,很难联动。此外还有一个因素影响了农村信用共同体的建设。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呈递增态势,这些外出务工农户,虽然也有贷款需求,但由于外出务工收入存在较大不稳定性,加上务工地点的不确定性,组建农村信用共同体开办联保业务同样困难。
(二)农村金融机构方面。一是虽然农发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都有支农业务,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发行在乡镇一级未设分支机构,农行乡镇一级金融服务网点基本撤销,担当支农主力军的仍是农村信用社。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不可能有大的作为。二是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贷款积极性。现在农村信用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贷款收回与信贷员个人工资、奖金、福利全部挂钩,贷款收回率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发工资、奖金,最低的每月只发放350元的生活费。三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力量薄弱。县联社信贷科只有4名工作人员,乡镇一级信用社信贷员一般为1~2名。而现在实际情况是,撤乡并镇并村后,每个乡镇的农户人口相对增多。这种情况难免会使信贷员们力不从心,对信用共同体的调查、摸底、建档、评级、放贷等工作影响相当大。
(三)政府方面。一是行政干预迹象明显。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会长为县供销社主任;渔业协会会长为县水产局副局长,在协会运作上,县供销社和水产局把协管视作下属机构来管理,没有真正发挥协会这种民间经济组织原有作用。二是作为社团,协会注册、登记、考核的部门为县民政局,其社会事务股只有2名工作人员,面对全县100多个社团、协会,每年光年检这一项工作就足以使其应接不暇,分身乏术。三是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还不尽完善。造成这种现象原因很多,但欠贷者信用观念淡薄当为第一要素。
二、几点建议
(一)创造条件,组建各类农村信用共同体。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户,广大农户首先要有信用担保意识,当前农户对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所需资金基本上能自给,但对扩大生产规划如种植、养殖的资金亦有强烈的需求,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贷则不能满足其需要,所以,拓展联保贷款业务仍是当务之急。现在广大农户可先行自发联合同行业、同地区的种植或养殖户成立信用共同体,如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等。推选当地信誉程度好、经济实力强的种植或养殖带头人为协会负责人,会员缴纳一定数量的风险担保基金,将基金存入当地信用社,以备清偿时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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