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央行推进征信立法进程对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法律的缺失仍然是制约我国征信系统发展的最大问题。央行推动《信贷征信管理条例》尽早出台,是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环境的必然要求。
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近年来人民银行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前,记者在“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政府部门协商,通过研讨会、专家咨询会等形式与学者和征信行业沟通协调,加强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宣传工作,为《信贷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该条例顺利出台。这意味着我国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立法的缺位将尽快得到填补,从而打破长期以来推动我国征信活动开展的一大制度约束。
立足国情,在征信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征信立法工作,为征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直是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2005年8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规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保护了个人合法权益和信用信息安全,为更高层次的征信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同时,人民银行进行了大量征信立法理论研究工作,对征信立法的目的、原则、要调整的范围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200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人民银行起草了《信贷征信管理条例》(代拟稿)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物权法》出台后,起草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宣传,为该系统在2007年10月1日与《物权法》实施同步上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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