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对人的基本道德评价。这个评价,该不该由银行来做?银行做的是否客观、真实?
10月31日有报道,海南有53万人有
信用帐户,某先生因银行里没有他的
信用帐户而不能出具
信用报告,与关系户借款泡了汤。
这里,我禁不住要问:我们的
信用凭什么银行说了算?!
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维持良好秩序的基础
。"诚信做人"是我国几千年的古训。"
信用",是对人的基本道德评价。这个评价,该不该由银行来做?银行做的是否客观、真实?
央行试行个人
信用系统数据库,如果某人有"
信用污点",在申请信贷业务时,就会遇到麻烦。这个"数据库"于2004年12月中旬开始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等七个城市试行,2005年7月起,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湖南等8省市联网。全国个人
征信系统于今年1月正式运营。
央行此举的目的,是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
信用风险,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为金融监管和信贷政策提供服务。
个人
征信系统,有广义狭义之分。央行的做法,属于狭义的。就此而论,国际现行的做法,个人数据库应收集个人如下四方面的主要信息:一,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固定与移动电话号码、车辆、房产、工作单位等。二,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行银行、
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四,非银行
信用信息,包括电话、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与个人相关的法院、工商、税务等公共信息。个人
征信系统由个人
信用报告、个人
信用评分、个人
信用调查、个人
信用评级等部分组成。
共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