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山东德州市22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摘牌
  发布时间:2008-07-30-09:57:55  来源:黄海晨刊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贾通洲 任俊和 侯强三) 近日,德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年审工作已圆满结束,2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将被摘去金字招牌。这些被撤销的企业大多因经营不善,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甚至亏损;不按时年审,不重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被取消
了资格。

  据了解,今年以来,德州市工商局更新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内容,加大了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含金量。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对全市建筑、房地产等风险较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回访,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座谈等方式,共检查建筑、买卖、承揽合同56份,完善合同条款15条,纠正不规范条款18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56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9条。按照《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深入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珍惜荣誉或不再具备“守重”企业条件的,坚决予以撤销。

  同时,深入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通过综合比较,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在全市筛选出京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国家、省、市级“守重”企业作为企业信用试点单位,重点进行培育。制定了“三个十”的培育方案,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级12家,市级3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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