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福建] 信用良好级投标人可免履约信誉审查
  发布时间:2008-07-30-09:5:12  来源:《中国交通报》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日前,福建省交通厅修订和完善了2006年颁发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加大了奖励和惩罚力度。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获得AA级(“信用良好”级)的从业单位与人员,免于履约信誉审查,享受比其他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和中标的合同段数增加一倍的奖励待遇。

    《办法》中新增了以下评级标准:勘察设计单位未按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虚假成果资料,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设计变更增加费用超过施工合同总价10%,或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直接定为C级(“信用不良”级);对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保单弄虚作假,供应的材料年抽检合格率低或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直接定为C级;对材料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材料或套用其他厂商品牌的,直接定为D级(“黑名单”级)。

    在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中被定为C级的建设企业,将被限制参加福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分包。未达到C级标准的施工、监理单位,将被升格列为省级重点督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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