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8-07-18-09:1:1  来源:征信服务网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1932年6月,由当时的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银行共同发起筹建了“中国征信所”,这是我国第一家华资信用调查机构,其服务主要有两项:一是企业的历史和现状调查,二是经济和金融一般情况的调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传统的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的生产、交易主要依靠国家信用,银行的信贷统统按国家计划进行,征信需求消失了,征信业自然也烟消云散。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交易在我国也日渐发达。为适应现代信用交易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征信行业也从头再来。现阶段我国的征信机构大体上分为三类:一是国家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二是民间中资征信机构;三是已经进入我国的外资征信机构。
  当前,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积极推动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包括草拟征信法律法规、促进征信机构发展和规范运行、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工作都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在企业征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通过政府投资建立数据库,将全国银行贷款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其中,于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到2004年底,该系统收录全国借款企业435万户,人民币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3%,基本录入了金融机构全部企业贷款信息;系统月均查询量150万次。该系统在防范企业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十分突出,已成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重要工具。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发挥该系统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开展了系统升级的业务需求调研,目前正在组织力量对这个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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