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布时间:2008-08-18-13:57:43  来源:网络转载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7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基本原则及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一系列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措施和具体要求。对于当前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
    信用是关乎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最重大的问题,信用是奠定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要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体系环境做保障。
     对于信用而言,中国有着深厚的伦理资源和文化传统。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用已经成为一种特别稀缺的资源,信任使用的环境恶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轨轴,打乱了长期的生活、行动于计划经济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传统文化中优秀的诚信、礼仪等规范被淹没在尚不成熟的市场经济的物欲横流之中,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失信”现象:企业间的“三角债”屡清不止,银行不良贷款量不断增加,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自然人、企业、政府以及各类社会中介组织都在忍受信用风险的煎熬。因此,信用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
    自1998年起,我国政府就开始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少城市也先后进行了试点工作。但是,从总体来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联合数据库,大部分信用信息分散在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个人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将这些信用信息采集和整合;信用管理相关专业的法律缺乏,许多部门和企业信息仍处于封锁和壁垒状态,信息共享尚没有完全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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