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央组织部、外国专家局的派遣,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我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做访问学者。在那段时间里,我集中精力就美国
信用体系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考察与研究,先后走访了美国国家
信用联盟管理局、消费者数据产业协会、三大
征信机构之一的全联公司、
信用卡业务排在前列的花旗集团和弗吉尼亚伊利诺州政府;研读了不少文献,浏览了相关网站;与肯尼迪学院的一些教授、学者和美国金融界的一些朋友进行了交流与讨论。我所撰写的《关于美国
信用体系的研究与思考》的结业论文,提交给了肯尼迪学院和中央组织部、国家外专局,也发表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管理世界》杂志上。回国后这三年,我结合国内情况和工作实际,借鉴美国的一些经验和作法,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推进湖南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
一、 学习的收获
美国的
信用体系已经拥有160多年历史,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美国经济是一种典型的
信用经济。统计显示,美国居民消费
信用额保持了长达50余年、年均12%的速度增长;美国的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在80%以上,居民的
信用消费方式占美国国内产品总消费的三分之二以上;美国的市场交易方式已经实现了由传统的先进交易方式向现代的
信用交易方式转变,目前75%以上的居民使用
信用卡消费,80%以上的企业间经营活动采用
信用支付的方式;以
信用交易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销售总额占到全球的70%以上。美国经济学家将
信用体系喻为“美国经济活力的秘密武器”。同时,
信用体系在约束社会成员行为,防止犯罪活动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纵观美国
信用体系发展的历史,给我五点启示:
1、政府引导是
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从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就开始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管理,明确规定所有从金融市场贷款和融资的企业、所有政府和企业的债券,都必须事先进行资信评级。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以《公平
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功能各异、综合配套的专项法律,现今生效的法律近20部。通过政策引导和立法推动,美国的
信用体系得以不断发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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