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3月为人才市场诚信月 85家人才中介承诺诚信经营
  发布时间:2008-06-26-10:32:51  来源:深圳新闻网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人事部门决定,今后每年3月为人才市场“诚信月”。昨天(29日),市人事局举办了第二届人才市场“诚信月”活动,85家人才中介机构现场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近期为求职招聘高峰,人事部门将开展人才中介违法行为春季执法行动。

  昨天,市人事局组织全市人才中介机构召开了第二届人才市场“诚信月”活动。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代表人才中介行业向全市人才机构发出诚信经营的倡议,85家人才中介签订了诚信承诺书。市人事局副局长李明强调,今后每年3月将定为人才市场“诚信月”。

  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辰说,目前我市正处于求职招聘高峰期,根据往年经验,这段时间不良人才中介机构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为此,人才市场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提出六大禁令,希望人才中介规范经营。

  这六大禁令包括:人才中介机构首先必须公开经营证照(《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人事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禁止超范围违法经营;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不得自设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收费前必须向求职者说明有关规定和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后必须向求职者开具发票(收据);不得以招收本公司员工(包括业务员、文员、接线员、宣传员等)为名,向求职者收劝押金”、“保证金”或“卡费”、“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为求职者介绍择业不成功的,或提供的职位不符合求职者要求的,以及未安排求职者进用人单位的,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已收费的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不得在经营场所以外的街道、小区和企业、工厂附近派发广告或宣传单,不得在经营场所外强行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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