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一
冒充某单位招聘,或冒充职业中介收取应聘人的服装费、报名费、体检费等。
骗术二
冒用国家机关、某知名行业协会名义,以参评或颁发荣誉证书、牌匾等借口骗取企业的会费、参评费、广告费等。
骗术三
结伙在从事发包工程、租赁交易等经济行为中行骗。
骗术四
结伙以“掉包分钱”、利用迷信替人消灾治病、高价回收稀有物品等骗术行骗。
检察官建议 个人受骗上当的原因多半是爱占小便宜或求职心切,而企业被骗也多半是想走“捷径”。因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在日常交往或经济活动中,要正确估计自己或企业的能力,不贪图小便宜或怀有侥幸的心理。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特别是对新建小区出租房的管理,早日发现骗子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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