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广告监测通报(招聘广告专报)
  发布时间:2008-05-05-18:2:39  来源:深圳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中介和企业招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深圳市属媒体及中央、省驻深主要媒体共5份报纸、8个电视频道、6个广播频率、1个网站的4个行业类别广告,计20家媒体发布的招聘广告进行了专项监测。

一、总体情况
 (一)招聘广告监测综述
共监测各媒体招聘广告发布总数为1036条次,其中存在问题的189条次,违法率为18%。
 (二)招聘广告主要违法情形
  1. 招聘单位主体资格存在问题(未登记注册),占总发布量的18%。
  2.广告内容缺失,如:“某物业公司招聘”、“某公司招聘”、“某电子公司”等。此类广告共发布33条次,占总发量的3%。其中《晶报》16条次,《南方都市报》(深圳版)14条次,《深圳特区报》2条次,《深圳晚报》1条次。
  3.部分招聘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如:《晶报》“凤凰女子国际俱乐部”、“太太之都聘兼职”等,广告中含有“大量港澳女富婆光临”、“本会所专为社会名流,豪门贵妇服务”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三)招聘广告发布情况
  招聘广告主要在报纸、网络媒体中发布,分别占总发量的80%和18%;广播中的招聘广告是为本频率招主持人或是空中shopping栏目招客服人员,发布形式较为规范;电视媒体中没有发现招聘广告。
违法招聘广告主要集中在报纸媒体中,占全部违法广告的96%。如(表1-1)所示:

表1-1 各媒体招聘广告发布情况
媒体类型 广告发布量 未注册数 未注册率
报纸 829 182 22%
网络 188 7 4%
电视 0 0 0%
广播 19 0 0%
合计 1036 189 18%


二、各媒体招聘广告发布具体情况
 (一)按招聘广告类别分类
监测到的招聘广告主要分为用人单位自行发布广告、大型中介公司发布广告和分类广告三类。
用人单位自行发布广告:发布量较小,共发布31条;用人单位大部分经注册登记取得主体资格,违法发布广告数量较少。但因发布量少,违法率较高,未注册率为29%。
大型中介公司发布广告:发布数量多,共发布938条次,占招聘广告总发布量的91%。主要违法情形是招聘单位主体资格存在问题(未登记注册)。因发布量多,违法率较低,未注册率为15%。
分类广告:违法发布情况严重。除存在招聘单位未经合法注册等违法情形外,有的还含有“大量港澳女富婆光临”、“本会所专为社会名流,豪门贵妇服务”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此类广告多集中在《晶报》中发布。

表2-1 招聘类别广告违法情况表
广告类别
发布量
未注册数
未注册率

中介公司发布
938
140
15%

用人单位自行发布
31
9
29%

分类广告
67
40
60%

合计
1036
189
18%



 (二)按媒体分类
监测报纸招聘广告发布总数为829条次,其中招聘单位主体资格存在问题(未登记注册)的182条次,未注册率为22%。
报纸媒体中,《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的发布量最大,分别占52%和29%。

表2-2 报纸媒体招聘广告违法情况表
媒体名称
发布量
未注册数
未注册率

深圳特区报
432
62
14%

南方都市报

(深圳版)
84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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