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月1日,市工商局向市区11家主要食品流通企业送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函》,要求企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好食品安全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准入管理(QS标志),不得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食品。明确告知企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送达过程中,所有的食品经营者都有所触动,并慎重地签收了函件。市工商局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食品流通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整改建议和要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盐城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