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下列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敦促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我院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执行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的,将给予奖励。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执行局值班电话:7275824、7275832
请市民积极收藏本公告,以便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将视情况对提供线索者兑现奖励
公告被执行单位和个人
单 位
1、被执行人:昆明倍磊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勤(经理)
执行标的:95381元及利息
2、被执行人:昆明立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勇(总经理)
执行标的:48467元
3、被执行人:云南智云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志云(总经理)
执行标的:391299元
4、被执行人:昆明市呈贡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龙
执行标的:44225元
5、被执行人:昆明益中达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涛(经理)
执行标的:92436.4元
6、被执行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建中(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负责人:王文才(经理)
执行标的:258444元
7、被执行人:云南省县乡工业发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振龙(经理)
执行标的:82237元及利息
8、被执行人:云南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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