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地方政府楼市新政调查 厦门“救市”迷局
  发布时间:2008-10-30-13:9:56  作者:王松才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评论 条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楼市成交量连续下跌

2008年10月,厦门。

在中国北方一些城市已开始飘雪的时候,地处东南沿海的厦门依然十分炎热,与炎热的天气相比,厦门的楼市却很寒冷。

数据很能说明问题: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厦门全市住宅共成交4393套,对比2007年上半年的12257套,成交量下跌64.16%。住宅成交面积515449.7平方米,同比下跌67.97%。住宅成交总金额5485378856.41元,同比下跌61.72%。

7月,厦门住宅成交量为758套,比6月的980套下跌了23%,比去年同期的2298套下跌67%。住宅成交面积约8.78万平方米,住宅成交金额约8.96亿元。其中,岛内住宅成交449套,比上月下跌30%,成交面积53466平方米,占全市61%,成交金额约为6.61亿元。岛外住宅成交309套,比6月下跌9%,成交面积34372平方米,占全市39%,成交金额约为2.35亿元。

“厦门楼市已进入寒冬。”业内人士惊呼。

或许是楼市成交的急剧下跌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据报道,从今年8月1日起,厦门市降低了购买商品住房入城镇居民户口的政策门槛,调整了普通住房标准。新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另外,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可让更多买岛内房者少交1.5%的契税。

“这是地方政府救市的表现。”戴德梁行策略顾问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入户和调整高档住宅定义标准,都是地方政府力所能及的,包括今年初福州允许外汇支付地价等政策的出台,均可视为地方政府对区域市场的一次调整和积极的回暖预期。

那么,厦门政府部门为什么要出台这项政策呢?

政府否认“救市”

外界对于厦门出台的这项地产新政讨论很热烈,然而,厦门市政府方面却不认为这是“救市”之举。

“厦门并没有出台什么地产新政,我们当时预计到中央可能快要出台政策,而且现在中央已经出台有关政策,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出台。”

近日,厦门市政府一位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对政府“救市”一说予以否认。他对记者表示,外界对于厦门市的政策存在误读,很多人没有搞清楚什么是普通商品房标准,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普通商品房标准是指一个城市平均房价上浮20%后的标准。

这位官员进一步对记者指出,比如厦门现在的房子均价为10000元每平方米左右,那么按照规定,厦门市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就应该是12000元每平方米。

“购买70—80平米住房送2个户口的政策是有,不过这属于正常的政策性调整,跟救市无关。”这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厦门市的户口政策没有改变,政府没有放宽户口政策。以前厦门市的规定是在岛外购买8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和在岛内购买150平米以上住宅的送3个常住户口,但是现在由于国家鼓励中小户型,政府考虑把购买70—80平方米住房者纳入送户口的范围是比较合理的,但只是限制在岛外,还是2个户口,所以不能说是放宽了门槛。

而此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常宪亚处长也曾对媒体表示,此次厦门岛外购房入户政策的调整并不旨在救市,而是要引导厦门房地产市场进行布局调整。目前厦门岛内土地有限,岛外房地产市场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空间较大。政府鼓励开发商多建“中小户型”,而岛外外地人购买量大,为解决其落户问题,才出台了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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